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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個人網路銀行服務約定事項

使用晶片金融卡申請個人網路銀行服務約定事項 :
第一條個人網路銀行使用者代號及密碼之功用如下:
一、申請人向貴行申請使用個人網路銀行服務後,均應先自行設定使用者代號及密碼,始可啟用服務,所設定之使用者代號及密碼並應注意妥為保密。
二、申請人向貴行申請個人網路銀行服務完成設定啟用服務後,即可利用網路銀行查詢其在貴行所有存款(含外幣存款)、放款、基金等資料。
第二條個人網路銀行服務之停用及註銷作業,依下列約定辦理:
一、申請人使用個人網路銀行服務,如使用者代號連續輸錯達五次,或密碼連續輸錯達三次,貴行即自動停止該個人網路銀行服務,以維安全。申請人如擬重新設定或變更使用者代號及密碼以恢復使用者,應至貴行辦理「密碼重置」手續。
二、如申請人使用該個人網路銀行服務系統進行轉帳之帳號,經貴行研判有疑似歹徒利用人頭帳戶犯罪、或有其他不法或不當使用之情事時,貴行得自動停止該個人網路銀行服務。
三、申請人如不再使用其個人網路銀行服務,得自行登入個人網路銀行執行「申請及變更服務」項下「網路銀行註銷」功能,或至貴行辦理網路銀行服務「註銷」手續,以註銷該個人網路銀行服務。
第三條個人網路銀行服務項目之變動,依下列約定辦理:
申請人所申請個人網路銀行服務項目於訂約後,貴行如有變動(含新增、調整、變更或取消),經貴行於網站公告該變動後之服務項目及其相關規定(包括但不限於約定事項)時,除貴行另有規定外,申請人無須另填申請書,即可使用該變動後之服務項目;申請人一經進入其所使用之網路銀行服務系統並使用該變動後之服務項目時,即視為申請人同意依該變動後之服務項目之相關規定辦理並同意受其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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